山西“暴走团”违法上路,它跟你谈“老人要爱护”;浦东机场有人冲飞机发动机“丢硬币祈福”,它跟你讲这是“旅游文明素养惹的祸”……以情绪话语来“和稀泥”法律问题,这种常见的舆情思路很容易将公共治理引入歧途。最典型的,莫过于医患关系领域。
最近,国家卫计委等三部门联合出台《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》,亮出“组合拳”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严惩伤医、医闹行为。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医疗机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改进服务,同时加强安保安防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,包括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。
坦白说,医闹维权,终是饮鸩止渴。有人对之存在某种幻觉,无非是觉得自己胳膊粗脸盘大,PK起来占便宜;但问题是,医患之间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,你哪里知道占到的便宜是真便宜还是假便宜?最坏的结果,是互信撕裂,各个陷入受害者妄想症的境地。而那些老实本分的患者,更难从这个丛林法则中获得一丝收益。值得深思的是,《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》里调研得到的数据表明,发生伤医事件时,院方不顾是非息事宁人和无任何表示的竟然占到了41.86%。
真正要命的是,很多人将医闹和暴力伤医问题归于文明与道德范畴,严肃的底线之争沦为煽情的高阶要求——法律不硬气、是非不分明、执罚不到位,终于让大众误以为“大闹大解决、小闹小解决、不闹不解决”。医院苦不堪言,患者惴惴难安,刚性秩序之上的医患关系诡谲不定。从小打小闹到暴力伤医,我们越来越达成一个共识:流氓会武术,医生挡不住——给医疗机构保安发“N件套”也好,为医护人员上散打课也罢,这种“被动防御”的功夫,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最后我们才发现,将医闹与暴力伤医等归于“涉医违法犯罪行为”的本质属性,“处方”才不会跑偏、“疗效”才会显现。
其实,早在2014年4月,公安部等6部门就联合发布过《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》,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。遗憾的是,医患关系始终为摸石头的医改在“背锅”、加之纠纷调处机制似有些“名不正言不顺”,无辜的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职务风险,就成了矛盾与症结中的沉没成本。如今,旗帜鲜明使出“组合拳”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,不过是息事宁人的脊梁骨挺直起来罢了。
只是,每逢这个时候,总有貌似辩证的诡辩术来“说情”。比如网络上有文章题为《防医闹“组合拳”,还需医生“修内功”》,又比如《严惩“医闹”应厘清医闹产生的病因》。前者的意思,就好比说杀人犯固然要刑罚、被杀的也要提高素质修养;后者的理性,大概就是说医闹也是“闹得其所”。这些荒谬的逻辑,不仅在带血的医闹事件上显得矫情而冷血,更带有某种欲说还休的恶毒之意。违法就是违法,犯罪就是犯罪,在惩处不力、乱象纷呈的时候,最要紧的,不是罔顾左右,而是笃信“乱世重典”的道理。
无须抒情,无须美颜,医患关系,说到底是对等的权责关系。将医闹与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信用惩戒等体制机制内,正义才会硬气,博弈才会透明。法治中国语境下、健康中国进程里,医疗机构当有底气对医闹们吼一句,“别闹,你的信用分掉了!”

